武汉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负责开展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突发事件应对、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等。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取得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相应的学历学位(须于2024取得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等思想政治理论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且本科和研究生学习阶段均为相关专业,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
3.月25日18:00。
(二)资格审查和考核
2024学校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专项)应聘人员组织资格审核和专项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校根据规定程序对考核通过人员进行政治把关,经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体检和入职手续。
四、相关说明
1.年,考核合格可转入事业编制,并可转至马克思主义学院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2.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
6.根据工作需要,考核时间、地点及组织形式可适当调整,具体以通知为准。
联系人和电话:
人事处牛老师027-87650806
学生工作部(处)李老师027-87529937
武汉理工大学人事处
武汉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