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248名。现将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东西湖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教辅人员共计248名(其中:幼儿教师149名,教辅人员99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岗位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高,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师德高尚,愿意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幼儿为本、才艺兼备、擅长保教;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性格开朗,合作意识强,服从分配,吃苦耐劳,无不良行为、无犯罪记录。
(二)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1)幼儿教师
1.学历及专业:具有大专、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2.年龄:35周岁以内(1987年8月4日以后出生)。
3.普通话等级:普通话等级二级甲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基本技能:具有幼儿教师的基本技能。
(2)教辅岗位
1.学历及专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2.年龄:35周岁以内(1987年8月4日后出生);
3.基本技能:具有岗位要求的实际操作技能,会说标准普通话;
4.岗位其他要求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侦查审查的,或者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非法组织及其活动的;
5.有吸毒史的;
6.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7.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8.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9.已经纳入东西湖区公办幼儿园同类人员身份管理的在岗人员;
10.存在因师风师德问题等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8月4日在东西湖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网址:http://******exam/?EXAMID=2478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8月6日-8月9日)
1.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6日(周日)9:00起至8月9日(周三)17:00止登录指定报考系统报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上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超过报名时间,不再接受报名。考生对报考系统若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27-50766287咨询。
2.查询网上审查结果。2023年8月6日(周日)10:00起至8月9日17:00(周三)止,由考务组根据考生网上报名基本信息填报情况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如报考人员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或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撤销或变更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招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3.考生确认。确认时间:2023年8月6日(周日)10:00起至8月9日(周三)24:00止。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确认报名成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对已经确认,却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笔试的人员,将列入东西湖区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聘黑名单库,五年内将无法报名参加东西湖区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聘考试。
4.打印准考证。考生报名成功后,请于2023年8月10日(周五)12:00—8月13日(周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打印中遇到问题,请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工作时间咨询工作人员予以更正,其他时间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27-50766287。
(三)笔试
1.时间:2023年8月12日(周六)9:00-11:00
2.地点:以准考证指定地点为准。
3.笔试开考的确定: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可按规定核减岗位计划或进行调剂。岗位调剂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区人社局备案后,适时予以公布。对已成功报考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征求其本人意见,可重新选择一次报考岗位。
4.幼儿教师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百分制,主要考察专业理论知识,包括幼儿心理学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5.教辅人员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百分制,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通知及资格复审名单将在报名系统及时发布。
(四)资格复审(待定)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待定。资格复审资料见附件3。
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为60分。在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对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后,对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岗位,可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岗位计划。
发布面试公告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但须设置合格分数线控制。当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该岗位计划相应核减至实际面试参考人数。
(五)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待定。
2.面试形式:
(1)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与技能展示相结合,主要考核幼儿园教师弹、唱、跳、画四项基本技能和职业基本素养能力。
项目包含:在候考室完成简笔画(共计15分钟,不填色,只用铅笔勾线笔画简笔画);在面试室完成结构化面试4分钟(两道题,每道题各2分钟)。即兴舞蹈2分钟(听曲1分钟,舞蹈表演1分钟);弹唱2分钟(曲目考试当天从幼儿歌曲20首曲库中随机抽取1首,曲库见附件2)。
(2)教辅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
结构化面试两道题,共5分钟(第一题2分钟,第二题3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思维表达、教育理念、职业认知、心理素质等教辅职业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能力。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1.幼儿教师: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进行排名。若笔试成绩还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中《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成绩排名。
2.教辅人员: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以上情形还相同的,可申请等额增加岗位计划。
(七)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须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考生须同时进行职业心理健康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统一使用《东西湖区幼儿园工作人员体检表》,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主检医生须在结果栏签署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并入职时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和心理健康测试费由考生承担。
体检结果不合格或职业心理健康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资格。若考生对结果有疑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安排考生到另一家市属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阅档、个别谈话、单位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人员政治素质、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健康水平等情况(如拟聘人员有工作经历的,需考核其现实工作表现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复查和政审。考察表上应有2人以上签署,提出明确的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意见。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与应聘岗位不匹配或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八)递补及调剂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依次递补,其中面试人数小于1:3比例的岗位,依次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且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
(九)公示
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组织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入职相关手续。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书面证明、辞职批复等。如拟聘人员在公示期满前仍未提供招聘所需相关资料的,将取消其拟聘资格。
本次招聘的幼儿教师、教辅人员属东西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非编制用工性质,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其薪酬待遇按东西湖区公办幼儿园同类人员相关标准执行。
(十一)其他
当年如因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出现空缺需要补员的,将不再另行组织笔试,可以在本次考试中参加笔试的同类岗位或相近岗位中征集报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关注东西湖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相关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因所填电话有误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需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拟聘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3年不得调换工作单位。服务期未满非因考取行政事业单位提出离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4.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或培训;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及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5.本次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3211343。
6.本实施方案由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另行规定。
招聘咨询电话:027-8389462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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